韓國貿易委員會就不銹鋼板卷反傾銷案作出終裁
商務部消息,近日,韓國貿易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大陸、印尼和中國臺灣的不銹鋼板卷反傾銷調查作出終裁,裁定中國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稅率為23.69%,鞍鋼聯眾不銹鋼有限公司稅率為25.82%,其他中國大陸供應商稅率為24.83%;同時,決定對200系鋼種等產品不予征收關稅,并接受包括太鋼不銹在內的五家應訴企業提出的價格承諾申請。韓貿易委員會將向韓企劃財政部通報本案終裁結果,企劃財政部將于9月25日之前決定是否征稅。
韓國貿易委員會發布第23-2020-3號案件第2021-10號決議,對原產于中國大陸、印度尼西亞和中國臺灣地區的不銹鋼板卷(Flat-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)作出反傾銷終裁,1.建議對上述國家和地區涉案產品征收7.17%~25.82%反傾銷稅,其中,中國大陸為23.69%~25.82%、印尼為25.82%、中國臺灣地區為7.17%~9.47%,2. 批準5家企業的價格承諾提議。措施自韓國企劃財政部發布征稅公告起生效,有效期為5年。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1月1日~2019年12月31日,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1月1日~2019年12月31日。涉案產品不包括厚度大于8毫米的不銹鋼板卷及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(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(ASTM))S31254和N08367標準的鋼產品。
不銹鋼板 規格0.4mm~80mm 材質 201 304 321 316L 310S 904L 2205 2507 254SMO C-2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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